一、物業管理
1.分院機關環境管理;
2.房屋維護、維修及保養;
3.水、電、暖使用管理維護維修;
4.電梯、通訊設施、監控系統維護、維修及保養;
5.收發室和監控室管理,報刊、信件,包裹收發工作。日常及節假日值班;
6.分院機關食堂的管理、監督與用餐人員統計,做好職工飲食保障和食品安全檢查工作;
7.園區車輛出入及停車管理;
8.公共衛生區域消殺及必備物品配備;
9.房屋出租管理:程房合同簽訂、房費收繳、租戶溝通、出租房屋管理;
10.物業公司的監督及后勤中心臨時用工使用管理;
11.分院機關安全保衛工作,加強安全檢查,及時整改安全隱患。對各類突發事件進行協調處理,做好人防、物防,技防等工作;
12.防火、防盜管理;
13.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。
二、基本建設
14.分院機關修購項目申報、組織實施,驗收;
15.分院機關零星維修項目申報、組織實施、驗收;
16.分院機關基建檔案的收集,整理、歸襠、利用。
三、對外聯絡
17.系統內聯絡部門:院條財局、院行管局、院后勤協會,分院各所站后勤服務部門,其它分院相關部門;
18系統外聯絡部門:省市城建,國土及市政等相關部門。
四、其它工作
19.完成院機關有關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;
20.落實分院系統單位后勤服務工作常態化協調機制;
21.組織開展分院系統單位后勤服務隊伍建設;
22.積極配合分院機關其它部門完成相關工作;
23.后勤支撐體系建設和“3H”工程建設;
24.院后勤協會長春分會相關工作;
26.分院機關辦公用品集采購及保管、發放;
27.積極爭取外部資源。
完成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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